首页 新闻中心 三亚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启动!如何办理→

三亚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启动!如何办理→

时间:2020-03-04 10:06 来源:三亚发布 编辑:旅文+

关于办理三亚市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好《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9〕86号),加快兑现企业减负财政奖补资金,切实缓解我市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经营压力,全力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三亚市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9〕86号),本次申报企业是在三亚市范围内设立,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在三亚市的企业。申报企业的范围是在三亚从事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医疗健康产业、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产业、会展业、金融与商务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科技教育文体产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房地产业除外),对于过往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及原已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予奖励。本次受理的企业减负奖补资金申报年度为2019年度。  


二、支持措施


对属于奖励范围内的企业2019年度在三亚地方财力贡献(不含契税、土地增值税及与房地产相关的财力)给予奖励支持。对来自企业利润形成的三亚地方财力贡献给予40%的奖励。对企业员工形成的三亚地方财力贡献给予40%的奖励。对除以上两条之外的其他对三亚地方财力的贡献给予30%的奖励。各事项均遵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9〕8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办理流程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行通过三亚市财政局网站(http://mof.sanya.gov.cn/)—“三亚市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资金申报专栏”,自行下载《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申请表》及填报说明,并按照要求填写好申报表及准备好相应办理材料,上述材料各一式三份,均加盖企业公章,其中《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申请表》还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先期已根据《三亚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和《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办理本项申请的企业,本次不再重复办理。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有关申报资料至三亚市财政局,如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补资金申报,以后不再受理。


(二)考虑到当前实际情况及全市办理企业众多,本次采取微信公众号预约方式进行办理,请微信关注并登陆三亚市财政局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详见下方),进入“咨询服务—通知公告”栏可阅读关于办理三亚市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进入“办事服务—预约办事”栏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可对办理日期及办理时间段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可通过“办事服务—我的预约”进行查看;进入“便民服务—填报指南”可查阅填报指南并下载申请表。请各企业预约成功后准备好相关材料,有序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前往。已成功预约的申请人进入三亚市财政局时,需要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办理地点:三亚市迎宾路358号财税大厦三亚市财政局三楼301室及316室,联系电话:0898-88869906,0898-88869916。如办理方式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三亚市财政局网站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三亚市财政局网站消息。


(三)市财政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分批加快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等各主管部门加快审核办理,并按程序分批将获得奖补的企业名单及金额汇总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后,在三亚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提请复查申请,复查结果将通知相关企业。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至奖补企业提交的银行账号。


(四)企业在收到奖补资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员工的奖励资金核拨至员工个人账户。企业拨付给员工奖励资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员工奖励资金拨付凭证及有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财政局;若因员工离职等原因造成部分员工奖励资金无法拨付的,企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退回此部分奖励至三亚市国库账户(户名:三亚市财政局,开户行:国家金库三亚市中心支库,账号:370003000004271001),并按上述要求提供拨付凭证、资金退还国库凭证及有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财政局;若企业在收到奖补资金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没有送交市财政局员工奖励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视同未拨付且未退回该部分奖励资金,将追回此部分奖励,并按有关规定提请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理。


(五)后期,市财政局将联合主管部门对奖补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将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实地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核,若发现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将员工奖励资金拨付给员工本人或企业和个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交虚假资料导致奖补资金拨付有误,将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追回有关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提请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理。


 四、办理材料


(一)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企业(个人)2019年度纳税的完税证明等原始凭证复印件;


(四)企业承诺提供全部材料真实性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五)企业2019年度涉及退税的有关凭证;


(六)企业2019年度涉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的有关凭证;


(七)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全部加盖公章),此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在《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并在提交材料时提供填写的申请表电子版。


企业和个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奖补的,除取消本优惠政策享受资格外,责令其退回奖补所得,将其列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企业减负奖补办理工作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898-88869906,0898-88869916。未尽事宜,我们将会在三亚市财政局官网上及时发布通知。


温馨提示:请您在填报申请表和准备材料过程中,充分阅读我们的填报说明,按照填报说明进行填列。考虑到全市可获奖补的企业数量众多,您的来电咨询会出现占线情况,请您耐心等待,同时我们按照申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采取受理一批、审核一批、报批一批、公示一批、拨付一批,全程加快办理,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三亚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上一篇:三亚积极谋划南繁硅谷建设“四篇文章”,讲好“发展故事” 下一篇:叮咚!鹿回头风景区多语言电子折页正式上线 < 返回列表